心血来潮的时候夫人会教我画画、写字,或者将我揽在怀里跟我念故事书,不厌其烦地扮演一个溺爱稚子的母亲角色。
她让我叫她老师。
也确乎如此,她教会我画画、写字、念书,还教会我错误与正确,秩序与混沌,奖赏与惩罚。
她是我的老师。
其实托儿所里夜里总有活动,那还是很以后的事情了,而且参加的人也有限,仅限于一些父母长时间不来看望的孩子。
所长会选出一个违反所里秩序的人。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他都要接受惩罚。
一开始惩罚只是藏起书包文具这样的小玩笑,到后来渐渐就成了孩子们觉得有趣的整蛊,将人反锁在房间里,撕掉做好的作业,在热好的饭菜里藏虫子。
直至下一个违反秩序的人出现。
这原本是很有趣的活动,至少比待在夫人画室里一动不动大半天要有趣多了。
但是我今天得离开,没有别的,我只是觉得这样一成不变的日子很无聊。
我边这么想边往走廊去,听见身后有脚步声跟着我,亦步亦趋,回头看是个抱着兔子玩偶的女孩,扭扭捏捏讲:“对不起。”
花花因为我被关禁闭的事情跟我道歉,她说自己并非故意那样讲的,只是因为喜欢我,很想跟我搞好关系,但平常跟我搭讪的时候,我又总是不理她。
所以那会儿真是很伤心又生气了,才那么讲的。
我点了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
她却突然脸颊通红了,绞着手指头声如蚊呐:“那……那你喜欢我吗?”
那会儿是怎么回答她的,我已经记不清楚了,我大概没有回答她,或者拒绝了她。
所以她很伤心了,才会转身就向所长举报我要逃走的事情。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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