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的希望,就在面前。
抱着母亲,他喜极而泣。
但是,所有手术的准备已经全部齐全,前一刻,同意捐献器官的自然死亡人家属,却拒绝签字。
毫无原因,毫无理由,就是拒绝,就是不答应,无论他如何恳求。
那天,江承宇出现了。
&ldo;唐恩,只要你陪我去美国,只要你心甘情愿跟我十年,伯母的健康会朝你希望的方向发展。
&rdo;他不提那一夜发生的事情,他不提他带给他的愤怒,只提自己的需要。
&ldo;你应该清楚,我有这个势力,即使再让你们侥幸找到另外的肾源,只要我不点头,这样的事情还是会一再发生。
&rdo;那一天,江承宇面对被病魔折磨的从小看他长大的阿姨,表情冷酷、无情,没有人能怀疑,他能象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粉碎他的家庭。
他能有什么选择?!
他不能眼睁睁看着母亲慢慢痛苦死亡。
十八岁的他,终于懂得什么叫弱ròu强食。
在美国留学的那八年,其实,江承宇对他相当相当好。
头一年,两个人一到美国,一起吃饭,一起下课,一起上语言学校。
在中国课本上学得那点英语,根本不足以应付日常生活中的沟通,况且,江承宇必须得一边上课一边打进社交圈,开展事业蓝图。
他和新婚妻子一月难得见上一次,但是和他,除了睡觉,几乎24小时都在一起。
他帮他做作业,帮他处理生活、辅助他工作上的事项。
麻木麻木的,把江承宇当成普通朋友,不许自己去恨。
也确实,那几年的关系,只象普通的上司和秘书,江承宇没有碰他,甚至连亲密的举止都很克制,给他充分的时间慢慢淡化伤痕,以及羞耻。
两个人,虽然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但是彼此都有隐私的空间。
江承宇是吃好用好的大少爷,到美国的凌晨二点。
&ldo;再来一杯。
&rdo;他对酒保淡淡的举着空杯。
二十八岁的他,已经懂得,在没有雪的日子,用酒精麻醉自己。
他很少上酒吧,因为不太喜欢吵杂的环境。
但是每每被迫欢爱以后,他总会独自走很长很长的路,然后走累了,随便挑一间酒吧,喝上几杯烈酒,让漫天的辛辣感充刷入每一寸会有感知的神经。
酒是很好的朋友,昏天暗地的能让人醉上一回。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