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便护着我往外走,嘴里还念叨着,“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那你呢?”
“我?我就罢了,我还是喜欢灰,不脏。
白色也很好,素净。”
“既然这样,我也不要了。”
“为何?”
“你带我去看那个。”
我指指前面。
御街上不时有单人,双人在玩球,他们高束发髻,上衣不过殷虹,绿沈两色,下身皆灰褐短揭,白绵长裤扎腰,轻便布鞋。
边击鼓伴奏边踢抢一球,似跳舞似表演,我视为百戏中一节目。
“那是蹴鞠。”
他看了看,对我解释起来,“《别录》云:蹴鞠,传言黄帝所作。
《帛书》记载:充其胃以鞠,食人执之。
《别录》又云:蹋鞠,兵势也。
所以练武士,知有才也,皆因嬉戏而讲练之。
《战国策》记载:临淄之中七万户,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犬、六博、蹴鞠者。
纵观百年,蹴鞠的历史源远流长,越来越普及,我大宋从皇室到平民,都以蹴鞠为乐,更有爱好蹴鞠者组了门派叫做“齐云社”
。
有道是,“举目则秋千巧笑,触处则蹴鞠疏狂”
。”
“你敢说的简单些?”
我哧溜着麻腐鸡皮,张一油汪汪小嘴,说话含糊不清。
尚关摇摇头笑着,掏出小帕给我擦嘴,“蹴鞠嘛,就是皮制的圆球,实心,里面塞毛发之类。
可娱乐可练武,人人都喜欢。”
擦完,皎白的手帕变成了好看的鸭黄色。
“这样我就听懂了。”
我点点头,晃晃竹签,“吃完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