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他也有可能”
“林霍!”
南兮白着一张脸惨笑:“当时严炔已然没有自行能力,医院给的最后期限,是还不足半个月,他不可能一个人动身去别的地方。
后来,我查了国内那半年内所有手术成功的案例,没有严炔的名字。”
“但也没有他确切死亡的消息!”
“所以我才回来!”
南兮扯着脸笑了笑道:“实不相瞒,我是来挖严氏祖坟的,严炔就算再不济,也是严氏的血脉,严悸再混蛋,也不该不让他进祖坟!”
林霍唰的一下脸白的可怕,南兮当时是他一手培养出来的,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他参与的不比严炔少,自以为对她无比了解,可就在刚刚,就在这简短的十分钟,他对她当真是一无所知。
他记忆里的南兮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浑身带刺,不会说出挖祖坟之类的胡言乱语。
她对严悸一直尊敬有加,以哥相称。
后来突然有一天,南兮身上长出了候鸟晨曦爱严炔,谨慎且大胆。
我的童年,一团糟。
嗜赌成性的父母,到最后,赌牌上赌着的是自己的女儿。
他们输了,自然我开始改名改姓,成为旁人的女儿。
那年冬天,很冷,似乎记忆里从未有过那么冷的天,我被赶走了。
在那一眼望不到尽头的白雪堆旁,我遇见了一个男孩子,他长的甚是好看,大约六七岁的样子,个头比我高了些许。
如若不是眼睛眨了两下,我一定认为眼前是一副画像。
他的眼睛,空洞且暗淡。
我从未见过那样一双眼睛,寡淡如白。
“带我回家。”
我冷的发抖,仿佛快要死掉,却仍妄想有一个地方能容得下我。
他看着我,像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眼神里太多东西,仿佛是在这世间走了好些回,此刻,正值厌倦。
“我没有家。”
他说。
那是近一年多以来他唯一吐露的四个字,疯了的小哑巴,终是说:“我没有家。”
这个小男孩比我还惨,他被活生生的逼疯,所有人都承认他疯了。
他拒绝将自己置于阳光下,哪里阴暗便往哪爬。
那年,他八岁,我十一岁。
后来,偶然间发现了被他藏在枕头下皱皱麻麻的曲稿,一字一句,仿佛绝笔。
于是,我求着林慧进了严氏。
十五岁出道,第一首歌来源于che,并未出乎意料,一炮而红。
封神音乐家che,本身就是天才。
再后来,他去了纽约,八年未归。
那八年,只有我知道,他过的生不如死。
癔症,是将自己停靠在最痛苦的那个瞬间,死死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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