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i很快拿出一副过来人的口吻说:“其实我初恋那时候也是像你这样的。
以为找到喜欢的人就什么难关都过得了,最多是为了对方为什么不喜欢自己而痛苦一下。
但是一找到下一个,那些痛苦也就拜拜了。
你现在应该也是这么想的吧?你喜欢他,但是不知道他是不是喜欢你,也不知道他对你的喜欢和你对他的喜欢是不是一个level。”
隋心听得心惊肉跳,原来香港社会已经发达到,一个十八岁的小姑娘都可以当感情顾问的程度了。
但是转念又一想,方町一早就望穿她的小世界,如今连kki都……这是不是意味着,他也早就看出来了?怎么,原来她的喜欢已经路人皆知了么……“喂,我和你说过我在香港的男友吗?”
kki突然又说。
隋心醒过神,摇了摇头:“你香港还有个男朋友?”
“嗯,不过前几天分了。”
隋心这才想起来,前两天kki时常在客厅打长途,有时候说着说着就哭,还用粤语和电话那头的人嚷嚷着“分手”
什么的。
“哎,其实我早就不喜欢他了,只是当初在一起的时候,觉得职业混混挺酷的,但现在想想,只觉得粗鲁。”
职业混混?隋心一下子又想到陈浩南和山鸡,还有《古惑仔》里那种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今年你睡我明天我睡他的热血生活。
“那你们当初是谁先追的谁?”
“当然是他追的我。”
kki如数家珍的说:“我在香港的学校有好多男生喜欢的,当时追我的不下十个,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眼里就只看得见他,觉得和他在一起很刺激啦,很拉风啦,很有面子啦……”
好像夏瓴也说过类似的话,认为男人就必须酷,必须屌,必须颓废,必须热血。
夏瓴说,她根本看不见站在班里常驻的三好学生,代表学校赢得比赛的奥数状元,和演讲上拔得头筹的宣传部长,却留意着穿着花衬衫梳着飞机头的学长,向跨过自家门槛一样从容的翻出了学校围墙的画面。
这么说起来,方町确实是这一卦的。
“不过依我看,你现在这样,是很难让他也喜欢你的。”
kki不知何时转了话题。
隋心抬了抬眼,心情跌落谷底:“什么意思?”
“哎呀,你穿衣服太单调了,又素,又不化妆,又不打扮,男人是不会看你前方亮起红灯。
耳畔传来一道缓慢的凉飕飕的声音:“你刚才说什么?”
什么?她说了什么?隋心睁大了眼,回望着正盯着她的钟铭,眨了一下眼:“啊?”
就听钟铭面色平静的提醒道:“你刚才说,你这次来温哥华,是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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