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虽然也觉得美女嫁丑男可悲可叹,如若生活下去必定痛苦一生,此女动机可以理解,但法不容情,若予以宽宥,恐今后贼杀横行,良民遭殃。
所以极力主张处女犯以绞刑。
王安石则坚持认为此案发生之本源,乃男女婚姻不配所致,弱女苦楚难忍而伤人,是对天命婚姻之抗争,不失为烈性刚强之女,令人钦服。
而且招供也是自首,理当减刑,活女子一命。
两派争持不下,请皇帝定夺。
那神宗原来也是个怜香惜玉之人,当即微笑道:"
介甫先生高论,甚合朕意。
"
这案子以王安石的胜利告终,其实里面蕴涵的意义更是超出了一般刑罚范畴,这代表着皇帝的一种倾向,表示着他对王安石的全然信任和施政治国态度原则的认可,觉得王安石敢于反对以司马光为代表的传统夫子重臣意见而坚持己见与之对抗,正是说明他是自己需要的将变法进行到底的关键人物与力量。
还有一次事关"
理财"
之争。
熙宁元年八月十四日,朝廷重臣议事于延和殿。
皇帝诏令商议河北灾情救济之策,以解国用不足之虑。
翰林学士承旨王珪提出:今年郊祭赏赐东西二府大臣都不领取,节省的银两可用于救灾。
司马光一向觉得皇帝对宗室及朝臣赏赐不节,立即附王珪之议,并倡议:两府大臣节省的赏银只有二万两,不足以救灾。
节省赏赐应当从皇帝身边的官吏作起,文臣两府、武臣、宗室刺吏以上官吏,都应当减半赏赐。
其节省赏银,全部用于救灾。
王安石再次反对,说赏赐之数很少,若不赏赐必有伤国体,而且国用不足并非朝廷当务之急,当务之急是找一个"
能够做到不加赋税而国用足"
的理财大臣。
司马光驳道:"
天地所生财货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间,则在官府。
不加赋税而国用足,不过是设法阴夺民利,其害甚于加赋。
此乃桑弘羊欺骗汉武帝之言,太史公司马迁以此讥笑汉武帝之不明。
此论岂可以为实啊!
"
王安石嗤之以鼻,认为司马光的话是"
迂腐之论"
。
皇帝仍认为王安石是对的。
而司马光也从中看到了自己失势的前景。
王安石曾在青苗法遭韩琦上书主张废除时以退为进,请病假不来上朝,此期间神宗曾打算使司马光充任副枢密使。
司马光谢绝不就,并九次上奏,说自己官位为何无所谓,重要的是皇帝是否要废止新政。
皇帝回答说:"
朕曾命卿任枢密使,主管军事。
卿为何多次拒不受命,而不断谈论与军事无关之事?"
司马光回奏称:"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