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罗列出如上种种是件很丢脸的事,它充分暴露了我虽值10金磅,乃因我系了根时价10金磅的腰带。
所幸我短处虽多,尚余“敦实”
一项长处,打死我也不明白电影儿里那些潇洒行走江湖的大侠们是如何保证云裳不腐、气息不蠹的——特别是女侠,人穿云海过草原赶了一整天路外带撂倒半打大内高手仍然鬓若刀裁吐气如兰,俺就不行,略一蹦达头发就打结,稍一出汗身上就有味儿,所以每日至少须沐浴梳妆两回;而且我知道假如没有唇彩及睫毛膏的话我会比现在难看很多——总之以上各项实为我须臾不可离身的基本配置,缺一不可。
我有点伤心,因为我看出来了,在这个世界上我的消费价值相当之高——换句话说,我得创造多少社会价值,才能让自己好歹活着不赔本儿呵!
而且我估计自打我公布了如上日常清单,就被聪睿的环保主义者盯上了,不定哪天人心情一好,趁我大包小袋地由百货公司血拼归来时就给我闷头一棍,我自知理亏,自不会告官——
天哪天哪!
我不能去流浪已经觉得人生了无意义,再因一个业已泯灭的理想遭此荼毒真是雪上加霜。
也不是没想过悔改,特特地买了那本出名的丽莎?茵?普兰特的《简单生活》,可是,你要我一年四季穿同一件大T恤(夏天空心冬天实心)并且不到摸起来发硬决不清洗吗?我宁愿挨闷棍。
所以我至今心虚地活着,说话小声儿,走路擦边儿,除复杂生活外格外奉公守法——我很难过自己竟成长为这样一个虚荣的都市女子,而且对此那么无能为力。
第十四章:人笨如菊
我知道我不聪明,一点也不,可是为了不致对自己的智商以及人生丧失最后一点信心,我常常让自己以为我在某个尚未被发掘出来的边角旮旯还残存着那么一星智慧的火花。
我知道我不聪明,一点也不,可是为了不致对自己的智商以及人生丧失最后一点信心,我常常让自己以为我在某个尚未被发掘出来的边角旮旯还残存着那么一星智慧的火花。
我嘴笨。
打小跟小朋友吵架总是率先嘴一撇露出豁牙发出汽笛般声响的一个,对面的小朋友小辫儿一甩双手掐腰一脸得色。
我现在每天圈家里闷着头一通狂写——写得贼烂电脑也不会劈头盖脸一顿数落;我那尖牙利齿的小朋友现为公车售票员——高踞投币箱后挂一张长脸:“拿5分当1毛糊弄本姑娘——你眼睛长××上了?”
我们各自物尽其用,一点也没糟践。
当然我还不分南北东西左右——还好尚分上下。
打车时指着左边儿直着脖子涨着一头汗喊“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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