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界上总有些事令人捉摸不透,比如说,我不喜欢狗,但狗儿们喜欢我,天天回家裤子上爬满了串串精致的狗脚印;我超喜欢猫,可猫儿们特不待见我,见到我一个比一个躲得卖力。
有一次,我听见身后一个男生指着我面前落荒而逃的白猫,对他的朋友说:“你看,那猫跑得真欢!”
我心里那个气啊,可奈何人家说的是事实嘛!
但无论怎样的打击都无法让我心中对猫的钟情停止。
在我两年的死皮赖脸的再三央求下,妈妈终于让步了。
于是乎,刚上六年级的我拥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宠物--一只米黄的背、白色肚皮的小猫,那朴实的颜色给它添了些乡土气息,暖暖的黄色衬出了它的童稚。
我也没专门给它取名字,直接习惯性地唤它为“咪子”
。
但后来它本性毕露,无赖本领尽显,一顿拳脚大餐后,它又得了个绝无仅有的别称:“史密斯死猫先生”
。
这小猫一来,便卧在了沙发上无人的角落里,我越看越喜欢,心里乐开了花,禁不住趴在它旁边给它找痒痒,还喂它些吃的,它喜欢地“喵呜”
一声,立刻大快朵頣,决不把自己饿着了。
吃饱了便美美地睡起觉来。
一天不打紧,但时间长了便对我们家产生了“金融”
影响,因为我们家五分之一的人民从小资生活状态被猫打压到了贫困线以下(PS:我家算上猫五口人,而猫的消费全由我承担)。
我抗议,爸爸妈妈美名其曰:“为了让你学会承担责任和合理分配自我财产,这件事由你包办吧。”
什么叫“让我学会”
,分明是剥削!我挣扎着还想再说什么,妈妈一句:“你再讨价还价,就把猫给你扔了!”
这话很是有效地堵住了我的嘴。
为了猫,俺忍!
直到猫落了户,我才逐渐领略到它武功强悍。
六点钟,它便叫闹着吹起了“喵呜”
版的起床号。
“咪子!”
我愤怒地吼了一声,恨不得直接用对付闹钟的办法拿枕头砸晕它。
到了快九点钟,太阳高高升起来时,咪子便三下五除二跑到阳台上,找个阳光直射的好位子,舔舔爪子,伸伸懒腰,然后倒头就睡。
猫睡觉时很容易醒,但即使醒了也绝不动一下,眼睛半睁三秒就再次闭合,“呼噜噜”
地响着鼻鼾,管你是拿着把锤子还是电锯站在它面前吼它,它绝对是左耳朵进去右耳朵出。
我最大的乐趣之一便是趁它睡熟时,一头扎进它那被阳光晒得暖和和的白色茸毛中,一手摸着它的小脑袋,一边听着它的肚子“轰轰”
做响。
而它这一睡,一般就到了下午四点了。
至于它晚上几点睡,或者它晚上睡不睡,就无从得知了。
咪子还有一项过硬本领,那就是讨好人。
老爸最讨厌小动物了,我两年中无法实现宠物梦的最大阻力,就是缘于老爸对小动物不卫生、容易传染疾病的固执排斥。
但咪子一来似乎就看出了老爸在这个家的权威,乖乖地跟在老爸身后,爸爸一作势要打它,咪子也不叫,也不跑,原地一个侧卧便把白肚皮亮了出来,左右晃一晃,一双褐色的大眼睛水灵灵地盯着爸爸,那模样要多可怜就有多可怜,谁还下得了手打它呢?
每次我们睡觉时,咪子喜欢躺在枕头旁,圆圆的小脑袋抵在你的脖子上,时不时地探向你蹭一蹭。
一对小爪子自自然然地放在你脸上,只要你稍动,它就睁开眼确定一下你是否会弃它而去,一副不放心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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