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朝当时有规定,后来的新朝也沿用了下来,那就是官员和胥吏无事一般不出衙门,以免扰民。
一切公务全由差役具体执行。
他们往往利用手中的传票和铁链,狐假虎威,仗势欺人。
通过敲诈勒索,带来各种额外收入。
传唤当事人,收取“鞋袜费”
、“舟车费”
,勘察取证收取“踏勘费”
,拘捕人犯到庭收取“解绳费”
、“开锁费”
,保释人犯收取“取保费”
。
这帮人往往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全看当事人出钱多少。
即使是堂上打板子也有讲究。
有的外重内轻,表面头破血流,实际不伤筋骨,三两天就没事。
有的外轻内重,看看只是皮肤红肿,却是往死里打,留下残疾。
例如在前朝末年,最是昏暗的时候,这衙门同是行杖,送三十两银子的杖后需养伤半个月;送六十两银子的伤口一天就能痊愈;送一百八十两银子的当晚就能步行如常。
铁青这才明白:“哦,这就是俗话说的,阎王爷好见,小鬼难缠里的小鬼?”
“嘘!
别瞎说大实话。”
既然知道了这是来捞油水的人,铁青就明白这划地,肯定有猫腻啊。
此时国朝初立,上头还一团乱麻,这些人不趁机捞点实惠的才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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