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凡凡忙推辞,在这乡野生活,人人都知粮食的可贵性:“这怎么好意思,您拿回去吧。”
“别跟我客气,上回要不是你的草药管用,我家男人的伤还不知道要多严重,这肉你必须收下!”
郑凡凡有些羞愧,上回福叔进山打猎,被野兽伤了腿,郑凡凡又恰好懂一些中医,便从林间寻了几味治疗外伤的草药,给福叔送去了。
谁知效果颇好,福婶一家从此对她感激不尽。
见福婶热情难却,她也不再推辞,接过了那碗,又从屋子里取出了这几日她刚刚晾晒好的金银花递给了福婶。
“回去泡水喝,对您咳疾有效果。”
福婶满心欢喜的接下了。
郑凡凡走到厨房,打开盖子才发现是一碗红烧肉,刚刚出锅,还冒着热气,这样的一碗菜除了过年,是很少会出现在老百姓的饭桌上的。
哎,改天再上山多摘些草药吧,郑凡凡想。
不行的话,还可以将这些草药到集市上去变卖,换一点银子,这样一直下去也不是个办法。
她走到院子里,对着那两只凶巴巴的鸡。
“乖,让我捡一个蛋,就一个,好不好?”
母鸡护住自己的窝,瞪着她。
“就一个嘛,你都有四个蛋了!
分我一个嘛,我明天多给你抓点蚂蚱?”
母鸡头一扭,拒不合作。
郑凡凡有些气馁,但她是不会放弃的,既然不愿,那她就要动手了!
区区一只鸡都搞不定的话,要怎么在这个时代生活下去!
她撸起袖子,开始朝着鸡窝出发,那母鸡如临大敌,不断的挥舞着翅膀。
郑凡凡给自己鼓了鼓勇气,扑了上去“哎哟。”
她叫了一声,沮丧的站了起来。
她居然败给了一只鸡,那只凶巴巴的鸡,还朝着她的手指狠狠的啄了一口,当场就见了血。
“不给就不给嘛,干嘛咬人!”
她委屈的从鸡舍里面走了出来,手上的伤口还很深,血迹顺着手指,流到了手腕上,郑凡凡在洗手的时候注意到了她手上的那个镯子。
很奇怪,她穿过来的时候就有,风格和款式还挺好看的,不像是这个小城里能买到的样子。
带着她血液的水流到了那个镯子上,瞬间消失不见,只是郑凡凡没有察觉。
没了鸡蛋的念想,她只好将剩下的野菜摘了一点,准备随意炒炒,幸好还有福婶送来的肉,这样想想也蛮不错的。
郑凡凡手腕上的镯子吸收了血液的一刹那。
幽冥地府的大殿上,付凛睁开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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