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玦星抽着烟,回头看她来了,招呼她到身边:“过来,听演唱会了。”
顾照走到矮墙边,回头看了眼自家楼上,嚯,好多人。
“知道唱的哪首歌吗?”
沈玦星手肘支在矮墙上,懒懒撑着脸,另一只手指间夹着烟,松弛地垂在墙外。
这是一首英文歌,旋律听着有些年头了,但顾照连中文流行乐都不大听,就不要说外文的了。
“不知道。”
她老实道。
“老鹰乐队的《HotelCalifornia》……”
沈玦星似乎对这块颇有研究,从乐队历史到这首歌的创作背景,讲得头头是道。
粉头发应该很擅长英文歌,一连唱了好几首国外摇滚乐队的经典曲目。
无一例外地,沈玦星都知道,而且就跟博物馆解说员一样,从换了几个主唱到这是第几张专辑,无不如数家珍。
此时天边已看不到太阳,天际呈现一种明亮的蓝色,白天的火热温度一点点褪去,微风送来了夏日的凉爽。
顾照将脸侧的头发别到耳后,往身旁沈玦星看了一眼。
他似乎很满意对面的选歌,唇角带着点若有似无的笑意,眼里全是愉悦。
这让她想起高中的时候,无论是上学还是放学,在路上看到沈玦星的话,他大概率会戴着耳机。
很长一段时间,她都以她浅薄的理解,臆想沈玦星一定在听考试重点。
直到有一天补课,沈玦星半途去上洗手间,她无意间瞥到对方插着耳机的手机屏幕,发现上面正暂停着一首英文歌。
“我大学的时候,还跟人组过乐队。”
沈玦星突然说,“偶尔会去餐馆酒吧什么的驻唱,平时就在其中一名队员家的地下室排练。
那个地下室,又闷又热,有时候还会有邻居投诉……”
那阵子,虽然又要学习又要搞乐队,忙到连睡眠时间都要严重压缩,但沈玦星很快乐。
这是他第一次可以放肆地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没人会骂他玩物丧志,也没人给他讲大道理。
他就像只离巢的鸟儿,终于摆脱父母爱的束缚,飞向自由的天地。
不过可惜,乐队在毕业那年还是解散了。
少年热爱,终究还是难抵现实残酷。
四人不是一个系,甚至不在同一个学院,毕业后收到来自不同公司的offer,自此各奔东西。
沈玦星回国前本想约几人最后聚一聚,却也因为各种事由,最后没能成行。
他安慰自己,这就是成年人的无奈,但多少……还是有些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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