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晴松了一口气,她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然后才放他离开。
在他出门之前,她却又叫住了他,声音略带哽咽。
“李浒。”
“回去替我向你的队长说一声谢谢,告诉你们队长,让他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再受伤了。”
“还有,告诉他,总有一天,我会找到他的。”
她语气里的笃定让李浒愣住,他迟疑了片刻,而后点点头,背着包转头走了。
看着李浒的背影消失在眼前,一直沉默的莫言晚转头看向常晴,笑着捏了捏她的手臂。
“晴晴崽,你刚刚的演技可以啊!
奥斯卡都差你一座金奖。”
可常晴却突然转身扑倒莫言晚的怀里,毫无预兆的开始嚎啕大哭。
“呜呜呜……晚晚,我是不是再也见不到他了?他为什么不肯告诉我他的名字?”
晚晚连忙往后躲,“别,晴晴崽,你的手上有刀啊,天!”
常晴抽抽噎噎,“我要换病房,我要住这间。”
“我要住他住过的。”
“好好好,小祖宗,只要你放下刀,住哪里都行,我去跟我爸说还不成嘛?”
莫言晚一边哄着常晴,有一边扒开她的手,带她回自己的病房。
……
那天过后,常晴就像是得了失心疯一样,不哭不笑也不闹,天天躺病房里捧着电脑冥思苦想。
除此之外,更让莫言晚匪夷所思的是,最讨厌消毒水味道的常晴居然拒绝出院。
那把刀就被她放在床边的柜子里,莫言晚每天去医院看她的时候都想报警。
直到校园歌手比赛开始,常晴才恋恋不舍地出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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