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说:
如果我说打架是真事,有人信吗?
壁立千仞01
马哲老师到的时候,我正倚在枕头上。
病床靠窗,冬季没有温度的阳光照进来,映在我苍白的脸庞上。
几丝血痕几处淡淡淤青,配上忧郁的眼神,纯情柔弱到让人心碎。
弱小、无助、又可怜。
马哲老师咽了口唾沫,说:“……你……身体还好吧?”
我抬起眼皮,给他个病恹恹的眼神让他自己体会。
明显马哲老师和卫衣哥一样已经从正义感爆棚的医护人员们口中听说了我的“不幸遭遇”
,那小心翼翼、生怕刺激到我的样子,让我怪心疼的,有种想要说出真相的冲动。
我必须要忍住。
小不忍则乱大谋。
在马哲老师眼里,我是一个“生活所迫出卖肉体、但是一心向学的可怜孩子”
、“失学儿童”
、“被压迫被侮辱被损害的底层”
,怎么可以援-交、斗殴、抽烟、喝酒、烫头呢?就算有,也只能是被暴力强迫的。
呃,烫头是因为我的发质比较粗硬,还有点自来卷,所以我特地做了拉直柔顺,就为了从颜值上担当起“清纯”
二字。
一个“清纯大学生”
即便惨遭暴力性-侵,饱受蹂躏,他还是清纯大学生。
我只要顺应他们的脑洞,保持沉默不做多余的解释,就能维持住人设。
马哲老师带了个果篮,他从中取了一个苹果:“吃水果。”
“我来。”
罗密欧掏出水果刀。
马哲老师看刀子在自己眼前晃了晃,吓了一跳,眼巴巴看着罗密欧从自己手里把苹果拿过去,开始削。
罗密欧在削苹果、切苹果的时候,马哲老师的职业病犯了,开始巴拉巴拉。
过去,强奸罪的犯罪对象限于女性,如果男性被同性强奸,依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的原则难以按犯罪论处,此类案件法院也无法按强奸罪惩处,只能以其他罪名轻判。
例如参照故意伤害罪。
但自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经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定义中适用的犯罪对象由妇女扩大到了一切自然人,修正案的这一部分标志着受到轻度性侵害的男性及其他性别持有者将正常地受到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受到侵害的男性也可以作为被害人进行起诉。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马哲老师的宗旨和护士小姐姐是一样的,都是鼓励我拿起法律武器。
拿什么拿啊,真要找青天大老爷搬法律法规出来公正严明,我只有落得被治安拘留、进去吃牢饭的份。
罗密欧绷着扑克脸,估计心里万分后悔抢了削苹果的活计,以至于造成马哲老师没事干于是开始普法的后果。
我不禁想划划手机来转移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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