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长亭居高临下俯视著他。
鬼魅倒抽一口凉气,瞬时醒悟:「你……每次牵我手……的时候……」疼痛流窜到了胸膛最深处,空空如也的腔膛间,早已没有鲜活跃动的心,不停膨胀的刺痛占据了心房的位置,好似全身的痛苦都在刹那间汇集於此。
他总喜欢握他的手。
站在货架前,透过门帘空隙飞速交握。
擦身而过时,借住宽大衣袖的遮掩,手指暖暖划过他的掌心。
一次次把酒言欢,一次次醉眼朦胧感觉到他掌心的炽热……他总喜欢握他的手,总喜欢……原来,不是喜欢。
「每一次,都只是为了下咒和试探。
」以为已经痛得没有知觉,话一出口,韩觇仍觉得喉头一阵干涩,「每一次?」「你的身上有血腥味。
虽然以鬼气与死气遮盖,但是并不能做到全无痕迹。
如非身处血阵中心,否则断不会如此浓烈。
」傅长亭平直说道,「而且,这与游走在城中的怨气十分相似,应该是相同的手法。
小师叔,我说对了吗?」「你从一开始就知道是我。
」从他出现在霖湖边的那晚,或许更早,从他在客栈抓住了山楂,甚至,当自己,又於花纹下方以极细字体标有祈宁二年字样。
鲁靖王膝下而今只有一个男孙,今年刚好三岁有余。
来到曲江城的「杏仁……」金灿灿的光芒下,韩觇失声低呼。
所有东西都处理得一干二净,连根头发丝都没有遗漏。
绝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他跟师兄保证过。
但是他忘了杏仁,那只镶了一对金门牙的兔子。
杏仁天性爱财,尤好金银。
兔子对亮闪闪的东西总会克制不住占为己有。
他竟然偷了小世子的金锁。
一思及此,韩觇脸色遽变,奋不顾身,劈手就抢:「不关它的事!
」手腕一抖,道者仍是那派出尘脱俗的潇洒,金锁完好无缺纳入袖中,双眼低垂,无悲无喜望著地上的他。
鬼魅扑了空,身躯一软,顿时整个栽倒在地。
院墙外,大火冲天而起,金红色的烈焰瞬间照亮半边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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