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全家上下都将知道这个秘密,他已经这么痛苦了,不能让家里人和他一样痛苦,为他担心。
-“我说,你为什么这么怕傅哥与阮主席啊?”
吴晴敲开了一管葡萄糖,坐在夏知秋面前一饮而尽。
夏知秋以为吴晴开葡萄糖是给他喝的,还保持着伸出手的姿势,“”
是谁说会照顾我的“怕阮主席,我还勉强能理解,毕竟主席太冷了,只按校规办事,不通人情。
但傅哥呢?他不是一直对你挺好的嘛。”
夏知秋缩回了手,撩了撩额前的碎发,“傅哥是对我挺好,经常送我东西,虽然全是他喜欢的,但是也是一份好意。
即使我不收,也从不死缠烂打,反而有礼有节、很尊重我。”
“那你干嘛怕他?据我所知,傅哥就是狂妄了一点,但是在学校里的人气半点都不输阮主席,喜欢他的oga都能从教学楼排到校门口了。”
吴晴又喝了一管葡萄糖,“你就一点都不喜欢他嘛?”
夏知秋叹了口气,“喜欢?怎么敢喜欢。
我和你说件事。”
他救傅晟的那天是个艳阳高照。
那天自己起晚了,紧赶慢赶还是迟到了快一节课,结果就在路转角遇见了与地痞流氓们斗殴的傅晟。
那些地痞流氓常年在北外、一中附近晃悠,打劫年级较低无权无势的学生。
北外他们惹不起,便经常欺负一中的。
他们是社会上的无业游民,孑然一身没再怕的,所以碰见他们看不惯,反抗他们的,下手都极狠。
甚至其中几名alpha因为经常斗殴还蹲过几年局子。
当时,等夏知秋看见的时候,地上早已躺满了血淋淋的身躯。
而傅晟正抓着一个男人的脖颈,一下接着一下将那个人往墙上撞。
浓稠的鲜血顺着傅晟的手臂往下淌,肌肉线条紧绷的像是拉满弓的弦,血染红了他的整个手臂。
而少年alpha却浑然无觉,冷然的、凌厉的捏着男人的脖颈,抓着脖颈后那丝丝缕缕的腺体,眸中无有任何感情,浑身上下都是戾气,好似手中握的根本不是人命,是猪是狗是毫无意义的草芥。
傅晟不是人,他是修罗,是魔鬼!
这便是夏知秋唯一的感受。
未曾细想,吓破胆的夏知秋只想逃离,离傅晟越远越好。
却在转身离开的时候,看见了站在一旁的阮云溪。
他沉凝的站在拐角处,注视着傅晟的方向,明明面无表情,无有多余的情绪,可夏知秋却觉得阮主席眸中像藏着汹涌澎湃的惊涛骇浪,隐藏着难以言说的感情,膨胀的骇人。
瞬间,夏知秋准备逃跑的脚就不好使了。
尤其是再看到阮主席身侧握紧的拳头与冰冷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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