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急着给纳什找毯子,纳什见到人走光了,立刻招呼:“别管那些了,送我到卧室里——卧室里有光!”
托马斯甩下纳什急急冲进卧室,马上他又冲了出来,手上推着一副轮椅,兴奋地大喊:“看到了吗?他们早知道我们要来,他们连轮椅都准备好了。”
“打电话,快打电话”
,纳什催促托马斯将自己放到轮椅上:“快点,我们的人拖延不了多久。”
托马斯推着轮椅上的纳什,在纳什的招呼下将其推进卧室,急急问:“你的人多会能到……”
托马斯的话戛然而止。
解放区的天……?方格林想了想,再度求证:“你是说我那位律师……嗯,已经被解雇的律师,曾经跟警察局长通过话?什么时间?”
证据从来无需隐瞒!
按照法律规定,当疑犯询问证据时,警方必须如实回答。
在法律上,所谓“为了破案,必须(对证据)保密”
是一种欺诈,是司法不诚信。
所以,检察官只能老实的说出通话时间。
方格林喷出一口青烟,他算是彻底明白了——这次事件真的是针对他而来,他被冤枉了,故意的。
在检察官说的那个时段,方格林刚与典狱长会谈完毕,正奔波于回程的路上。
回程当中他与律师谈论了最近的局势,双方还谈到最近城中的热门舞女,以及“货物”
的销售增长状况——唯独不曾有电话进来,无论谁的手机。
方格林并不是个技术流,他干间谍这一行凭的是自己慎密的思维,以及天生的第六感。
在过去躲躲藏藏的经历中,方格林贪婪的吸收着所有有关情报行业的知识与传闻,他凭借过目不忘的记忆,在这一行中干得很出色,但仅此而已。
他的知识多数来自传闻,以及别人的经历、故事。
在他的记忆当中,修改通话记录这种事,恐怕一般人做不出来,甚至想做都做不到。
如今,检察官言之凿凿的说他有通话记录,这在法律上是铁证!
这个证据难以伪造……除非,除非是官方人士动手。
这次栽赃来自官方——方格林立刻有了这个明悟。
或许是过去的老友想报复他了。
纳什等平民百姓对他不满,这不算什么?方格林从来不认为平民的力量能颠覆他的地下国度。
他布置对纳什的刺杀就是为了恐吓平民闭住自己的嘴,但如果官方对他看不顺眼了……那他真是无可辩驳,也没法辩驳。
好在那位律师已经是死尸了,他已经无法开口……想到这里,方格林不禁佩服自己对危险的敏感性。
你说我的第六感怎么如此好事嗫?幸运啊幸运,这个时候,运送尸体的手下人,大约已经出了城,也许律师的尸体已经进了大鱼的嘴里,真是幸运。
“幸好我昨晚解雇他了”
,方格林再度喷出一口青烟,赞叹道:“干得不错……这雪茄是谁买的?这批雪茄烟,味道真是醇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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