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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崇书这辈子一直是父母心中的榜样,读书后认真的当着三好学生,学生楷模,毕业后,哪怕再是不愿,为了父亲的期望,他依旧接下了父母的事业.倾尽全力的去摸索,只为让父亲经营一辈子的事业爬上顶峰。
赵崇书这辈子惟一的一件叛逆事情,也就是他是个弯的,还用了七年的时间默默的喜欢一个男人。
手机的电量在两个小时后,终于没电自动关机。
在关机的前一刻,电话那头依旧传出朝阳那带着些微哭泣音的低呤。
低呤缠绕在耳,脑中不受控制的脑补中某些激烈而令赵崇书心痛的画面。
两个小时的接听,手机已然滚烫,赵崇书握在手间,只感觉手机在此刻仿若能灸烧他的肌肤般。
月色由初升早已升至半空,明亮而清冷。
初春的风,透着窗户吹进,原本舒适至极的清爽在此刻赵崇书感觉,却是带着无尽的凄冷之意。
时间滴滴答答的走着,时钟转了一圈又是一圈。
月挂半空,又慢慢坠落,漫天的红霞开始主控整个天际。
手间的手机早已经由滚烫变成冰冷,但赵崇书依旧握着,就那般握着,身躯挺立,仿若已然失去了所有的感觉。
“赵崇书,大懒鬼还在睡觉吧,哈哈哈,快起来快起来。
哦哦哦,大懒鬼大懒鬼,大懒鬼就是赵崇书!
哦哦哦!”
熟悉的,微带着些微稚气的男音忽而响起,尔后迅速响彻整个房间。
那个声音就仿若一个魔咒,能让赵崇书清醒的魔咒。
保持同一个姿势一个夜晚的赵崇书终于动了。
他踏着先是有些缓慢后迅速的步子走至柜台上按下的闹钟的暂停键。
那带着些微稚气的喧闹男音瞬间消失,还屋内一个清净。
闹钟完全与整个房间的高端不搭,外表破旧,材质廉价。
那是朝阳在高三那年与赵崇书一次逛着夜市摊,怀着逗趣心理买下送给赵崇书的。
那闹玲更是朝阳带着无比夸张的表情录下。
“赵崇书,以后听着这个玲声,我看你睡不睡的着?不用太感激于我。”
那时朝阳的话语已经过了数年,赵崇书依旧清楚的记得。
约摸是高考结束时,朝阳曾跟赵崇书索回这个闹钟,理由是这闹钟实在是太丢份了。
赵崇书当初用着一种无比理所当然的表情说着被他丢了。
那时朝阳似乎还有些生气,生气他怎么可以轻易丢了,好几日之后方才用着大度的表情表示原谅了赵崇书。
但朝阳却不知道,所有朝阳送他的东西,哪怕再是逗趣,再是廉价,赵崇书都一直留着,从不舍得丢弃!
这个闹玲,哪怕再是被别人嘲笑,他一直留着,从高中到大学,直至现在他在外头已经是社会精英,他依旧留着,甚至每每早上听着这个闹玲声起床,已然变成了他心中某中不可言喻的甜蜜。
但...
显然是时候该丢了。
赵崇书握着闹钟的手重了重,拎起放下又是拎起,终究却是怎么也做不到无比简单的把闹钟丢至垃圾筒这个动作。
舍不得,怎么也舍不得!
漫天的红霞渐渐退去,灿烂至极的阳光透着窗户照射进来,让屋内一片通明,也宣告着今天依旧是一个无法美好的晴天。
“呵!”
低低的,带着无尽苦涩的笑从赵崇书的嘴间溢出。
赵崇书用着手烦燥的搓了搓头发,又是沉静了数分钟后,终下定了决心。
他这一辈子都中规中矩,患得患失,但都已经为了这事花费了七年的时间,哪怕是某种明知的结局,他也应该为这七年的爱情求个结局。
赵崇书从柜子里为手机换上新的充满的电板,开机,抿了抿嘴,再无任何犹豫站起。
闹钟端端正正的摆好放至柜子上。
刷牙,洗脸,食不知味的强迫自己吃下足以填饱肚子的早餐,换上最能映衬自己模样的衣服,对着镜子确认数次后,赵崇书走出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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